返回文库
报告word预览 200 字会员专享

党纪学习教育∣逐条逐句学《条例》第37讲:(第九十条至第九十三条)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(五)

2026-06-21|2,799|9 次阅读|登录后可下载

第37讲:(第九十条至第九十三条)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(五)

第37讲:(第九十条至第九十三条)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(五)




大家好,今天我们继续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第二编的第七章,也就是“对违反组织纪律行为的处分”。今天要讲的是第九十条至第九十三条。完成了今天的学习任务,第七章的全部内容也就都学完了。




第九十条 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(境)外永久居留资格、长期居留许可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、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。




本条所述的一系列情况均是在“违反有关规定”这个大前提之下的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》的规定,“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”,以及“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,不得退出中国国籍”等都对取得外国国籍进行了限制。永久居留权是指个人有权在该国永久居留。进出该国不需要申请签证,但不享有公民权,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享有不同的权利。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永久居民或绿卡。长期居留许可是在居留许可期内可以在某...


> *...后续内容请开通会员或登录后查看完整版...*

剩余内容已隐藏

查看完整内容需要订阅会员

基于此范文写作

相关文档

基于语义相似与实体关联的智能推荐

浏览更多

党纪学习教育∣逐条逐句学《条例》第39讲:(第九十七条至第九十九条)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(二)

第39讲:(第九十七条至第九十九条)违反廉洁纪律行为的处分(二) 第九十七条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(券)和有价证券、股权、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,情节较轻的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

报告语义相似