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文库
报告word预览 200 字会员专享

要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衡量“树木”与“森林”的关系

2026-06-22|1,851|10 次阅读|登录后可下载

要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衡量“树木”与“森林”的关系

要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衡量“树木”与“森林”的关系王岐山同志在2015年福建调研时提出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工作报告中,再次强调要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。“四种形态”是“把纪律挺在前面”的根本举措。纪律是把尺子,“四种形态”就是刻度。“四种形态”覆盖了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纪情形或苗头,各种形态之间具有明显的违纪轻重和处置层次的区分,每一种形态都是从严治党的利器,都很好地诠释了“严是爱、松是害”的道理。实践“四种形态”,绝不意味着执纪宽了、松了,而是更严了、更紧了。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立足“重点”与“全面”,提高思想政治水准和把握政策能力,做好常态、大多数、少数、极极少数之间的转换衔接,用“四种形态”衡量“树木”与“森林”的关系,衡量监督执纪问责的政绩观,精准执纪、规范执纪,实现惩处极少数、教育大多数的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。咬耳扯袖、红脸出汗,旨在勤“修树”。一棵果...


> *...后续内容请开通会员或登录后查看完整版...*

剩余内容已隐藏

查看完整内容需要订阅会员

基于此范文写作

相关文档

基于语义相似与实体关联的智能推荐

浏览更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