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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注意事项

2026-06-21|1,739|12 次阅读|登录后可下载

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注意事项

党委换届选举工作中的注意事项


(依据中织部编著的《党组织选举工作手册(第二次修订本)》整理)




1、党员代表大会、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人数的要求P150 .110、111


《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》规定,党的基层组织代表大会进行选举时,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,方能进行选举。


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,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,会议有效;考虑到基层的实际情况,如果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正好为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,可算作会议有效。


为了保证党的基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,中组部在工作问答中提出,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,经报上级党组织同意,并经党员大会通过,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:(1)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;(2)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;(3)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,但正在服刑的;(4)年老体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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