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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21111公文写作中这些标点,你用对了吗?(可直接复制)

2026-06-21|3,177|8 次阅读|登录后可下载

公文写作中这些标点,你用对了吗?(可直接复制)

公文写作中这些标点,你用对了吗?(可直接复制)


标点符号是书面语的有机组成部分,也是很容易被忽视的部分。在公文写作实践中,一些标点符号经常被用错,影响公文的严肃性和权威性。下面,笔者结合学习和实践,谈谈公文版头、主体、版记三个部分容易用错的标点符号。


版头部分


一、发文字号


在发文字号中,年份应标全称,用六角括号“〔〕”括入。常见的错误用法有“[2021]21号”“(2021)21号”“【2021】21号”,应改为“〔2021〕21号”。


二、签发人


一份公文如果有两个及以上的签发人,那么每行的两个签发人姓名之间要空一字。常见的错误用法是在两个签发人姓名之间用顿号,如“赵××、李××”,应改为“赵×× 李××”。


主体部分


一、标题


公文标题多由发文机关、事由和文种组成,一般不用标点符号,但如果出现法律、法规、规章名称时,要加书名号。常见的错误用法有以下两种:


(一)该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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