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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组研讨发言: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

2026-06-21|2,203|12 次阅读|登录后可下载

中心组研讨发言: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

中心组研讨发言:推进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


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,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社会治理,是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治理实践的鲜明特征。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的《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》再次强调“社会治理法治化”的概念。在新时代历史方位下,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,对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,形成人人有责、人人尽责、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具有重要意义。


一、新时代市域社会治理与法治的深度融合


市域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蓝图中的关键一环。市域作为我国行政体系中的中间层级,以设区市为主要治理载体,具有相对完备的立法、行政、司法权限,涵盖党委、政府、社会公众等多元社会治理主体。同时,它也包含了乡镇和农村地区,承担着城乡协同发展的重要任务。


法治是历史和人民的必然选择,要发挥好法治固根本、稳预期、利长远的保障作用。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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