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文库
报告word预览 200 字会员专享

国有企业如何落实党委“前置程序”要求

2026-06-22|4,954|13 次阅读|登录后可下载

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,“在决策程序上,要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、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。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,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”。从而提出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研究讨论“前置程序”…

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,“在决策程序上,要明确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、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。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组织研究讨论后,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”。从而提出了国有企业党组织研究讨论“前置程序”的要求,这为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、正确处理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之间的关系提供了根本遵循。


一、落实党委研究讨论“前置程序”要求的重要意义


1.坚持党管国有企业的政治需要


十九大修订的党章,对国有企业党委的地位作用,作出了“发挥领导作用,把方向、管大局、保落实,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”的新的重要定位。


《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(试行)》第十五条明确,国有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(党组)研究讨论后,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作出决定。国有企业党委“前置研究”不仅具有理论基础和法理依据,而且是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的政治...


> *...后续内容请开通会员或登录后查看完整版...*

剩余内容已隐藏

查看完整内容需要订阅会员

基于此范文写作

相关文档

基于语义相似与实体关联的智能推荐

浏览更多